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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节 我二爷孟宪增的故事
    第九节我二爷孟宪增的故事

    我二爷孟宪增生于1914年,病故于1973年,生前是蓟县城内西南隅村的农民。我记事的时候,二爷孟宪增已经五十来岁了,他身材魁梧,膀大腰圆,一米八左右的身高,剃光头,有一副《水浒传》中鲁智深的形象。那时候他和我三叔孟庆余(1833年生人)、老叔孟庆雨(1938年生)爷仨一起过日子,住在我们孟家西院西南角的三间西厢房里。

    小时候经常听我母亲讲述我二爷孟宪增的故事。

    孟宪增从小没念过书,可能是当时城里的学校少,普通老百姓家的孩子都不上学。那时的私塾属于民办学校,要由学生家庭供养老师,穷人家的孩子更上不起学,所以我爷爷孟宪成(1909——1929)和二爷孟宪增都没上过学。西南隅的白塔寺小学是何时建立的,老年人们也说不清了,只记得从我三爷孟宪奎(1920年生)开始,到我父亲(1925年生)及叔叔们,都在白塔寺小学上过学了。

    孟宪增是一个本本分分的劳动者,他不馋不懒,不嫖不赌,不吸毒,还养成了不吸烟、不饮酒、不喝茶的节俭生活习惯。当然,这与他出生在贫民家庭是分不开的。

    虽然在解放前,蓟县城里有开烟馆、赌馆和窑子的,虽然那时抽大烟(鸦片)吸白面(卡洛因),耍钱赌博逛窑子都是合法的,但那也都属于高消费场所,并不是普通老百姓去的地方。

    我们孟家从远祖挑着八根绳(一根扁担两个箩筐,俗称八根绳)由山东省曲阜县的大柳村到蓟县城里来谋生,到我曾祖父孟昭信属于第三代。从房无一间地无一垄的流浪户,到有了几间茅草房和十几亩土地的“家业”,全是靠三代人辛勤劳动挣来的。

    孟昭信年轻时,与二弟孟昭义合住一个宅院(林家胡同路东的小院),成家后生育了三个儿子两个女儿,又在对门置买了一个比较大的宅院(路西的院子)和三亩园田。还逐渐在城外置买了十几亩土地。这些农活都是自家人去干的。孟宪成和孟宪增小时候都没钱读书(念私塾),七八岁就开始跟着大人干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活和农活,十二三岁就正式下地干庄稼活了。到他们哥俩娶妻生子,全家人仍然在一起生活,孟昭信是一家之主,当家理财,孟宪成与孟宪增都没有财权,手里没钱,只是家里的劳动力,所以,没有条件去城里那些高消费场所。

    由于孟昭信是勤俭起家,对孩子管的比较严格,孟宪成和孟宪增从小都养成了不吸烟、不饮酒、不喝茶的习惯。

    遗憾的是,孟宪成在1929年(21虚岁)冬天,被人引诱去赌馆看热闹,用“玩麻将的三缺一,让他补缺,输了钱不用掏,赢了钱可以得”的手段,使他上了钩。别人合伙让他先赢了几十元,后来输了,就从赌馆老板处借高利贷继续玩,企图翻本。结果越玩越输,欠了许多赌债无力偿还。债主找上家来要孟昭信卖地还债,遭到拒绝。孟昭信严责孟宪成,母亲、妻子也都埋怨他,造成孟宪成精神崩溃,在自家西院菜园子大石井内投井自杀。据说他是夜间投井的,为了给家人提示,把一双棉鞋放在井沿上,水井的周边密密麻麻的是他在井边徘徊的脚印,说明他在死前经过了剧烈的思想斗争,可能出现过犹豫不决,最后还是一头扎下去了。孟昭信到县政府告赌馆放高利贷者逼死人命,要求对方赔偿损失,虽然官司没打赢,却也人死债烂了。

    孟宪成自杀这年孟宪增才十六虚岁,哥哥的死使家里减少了一个劳动力,无疑增加了孟宪增的劳动负担,迫使他养成了勤劳节俭的好习惯。即使解放后孟宪增的子侄们既吸烟又喝酒,而他老人家还是烟酒不沾。

    同时,孟宪成的自杀给孟家人一个警讯,自那以后我们孟家的人(二爷孟宪增及子侄们),无人会赌博,不论是掷骰子、推牌九,还是打麻将玩小牌都不会。玩扑克、下象棋也从不来“带钱的”。

    1943年之前,孟昭信(1877——1942)一家十多口人,只有孟宪增和孟庆云(1825年生)两个男劳力,其他都是妇女和小孩。家里的三亩菜园子,城外十几亩土地里的庄稼活,都是以孟宪增为主来耕种的。

    孟宪增的最大特点是身体好,体力壮,能干活。俗话说“身大力不亏”,身材魁梧的孟宪增干起活来特别有劲。出去在自家干农活外,还经常给人家作工伕(打短工)。

    过去,农村经营土地全靠体力劳动,没有农业机械。从地里的农活来看,有些劳动强度不大的活是男女劳力都能干的,有的则是只有男劳力才能干。男劳力的农活主要是:麦收时下地拔麦子,从地里往家里挑“麦个子”(“麦个子”就是把连秸秆带麦穗的整棵麦子打成捆),在场里用铡刀铡“麦个子”(把麦穗从秸秆上铡下来,以便放在场上晾晒打軋),用麻袋和口袋从场里往家里运麦粒。夏天时,要用锄头耪(除草)三遍地。大秋时的地里活有割谷子(用镰刀把带谷穗的谷子秸秆从地面上割下来)、擗棒子(把玉米棒从秸秆上掰下来)、掐高粱(用俗称“把心”的手握单刃刀将高粱穗从秸秆上切下来),砍高粱(用镰刀把高粱秸秆从根部附近削下来)等。这些活劳动强度不是太大,男女都可以干。而“招茬子”(蓟县人把用铁镐翻地称为“刨”,把一手攥住植物秸秆,另一只手挥动小铁镐从泥土里把秸秆的根部挖出来称为“招”。高粱秸秆砍走后剩下长在地里的四五十厘米高的秸秆俗称“茬子”)和“招棒子秸”则只有男劳力才能干。因为高粱秸和玉米秸根系发达,需要左手攥住高粱茬子或整棵玉米秸秆,右手挥动短柄小镐切断主根附近的须根,才能把长在地里的高粱茬子或玉米秸秆及泥土里从土里挖出来。平常天旱时有菜园子人家的要打水浇园子(用辘轳和水罐从井里打水),有猪圈的人家要起猪圈(把距地面一米深的猪圈坑里的粪从猪圈坑里扔出猪圈墙外),这些都是力气活,需要男劳力来干。

    那年代城里许多人家都是亦商亦农,做买卖的工商户家里也有土地,而他们自家人以做生意为主,地里的农活需要到工伕市上雇工伕。

    那年代的工伕市和现在的劳务市场差不多,劳工们也是自带劳动工具的。孟宪增带的工具——锄镐铁锨挑筐水罐等都是大号的,所以很受雇主欢迎,容易被人雇佣。除了拔麦子、招茬子、薅苗耪地的地理农活之外,扛口袋、挑担子对孟宪增来说都是常干的活,尤其是打水浇园子,他使用头号大罐(用柳条编织成的从井里提水的农具,头号罐相当于两水桶的容积),一只手拧辘轳,拧的特别快。别人需要一天才能浇完的园子,他半天就可以浇完。出去做工伕(打零工)时,熟悉他的雇主都愿意雇他去浇园子。

    除了干农活之外,城里的商铺家里也有些盖房垒墙搬运货物出库入库等体力活,有时也要从工伕市上雇工伕。孟宪增也常被雇佣去为铺家干活。

    旧社会,尤其是日伪时期,建桥修路、修城墙、挖壕沟、立电线杆等政府工程是比较多的。那时是按照土地的多少来摊派义务工的,俗称“出官工”。而那些工商户人家的土地多,摊派的“官工”也比穷人家多,而他们的本家人忙于做生意,只好到工伕市上雇人替他们出“官工”。孟宪增也经常被商铺家雇佣替人家出官工。

    1933年,长城抗战时,29军从蓟县、遵化一带抽调民工,组织了担架队和收尸队,还用大马车装着从附近买的一些棺材。我二爷孟宪增(1914——1973)就是民工之一,跟大车拉死尸,每天一块大洋钱(当时一块大洋可买一袋白面,40斤一袋)。据他们介绍,中日双方在喜峰口打仗,不是一次定胜负,而是打了好多场,战场有好多处,打了十来天,有时日军进攻,29军防守;也有时29军进攻,日军防守。总的看是29军逐步向前推,日军逐渐向后退。每天交战的时间都不太长。战斗中经常短兵相接,日本兵用步枪上刺刀扎,29军官兵用大片刀砍,经常拼杀混战,受伤的很多,不受伤的很少,遍地都是尸体。轻伤员在战斗间隙中自己包扎一下,还继续战斗。有的重伤员在战斗中就随时撤下来,交给担架队送往战地医院。战斗停止后,双方军队占据两侧的山头,担架队和收尸队打着红十字的白旗,到战场上抢救没撤下来的重伤员,收自己这一方牺牲官兵的尸体。主要看军装识别,只管自己一方的,不管对方的。对方的收尸队也打着红十字的白旗,到中间的战场上收尸。两边穿白大褂的卫生队员和民夫,都没有武器,见面也不争不吵,各干各的。中国的收尸队用大车装满尸体,运到后方掩埋,当官的尸体装进棺材,单独埋葬,还用木牌写上姓名职务。当兵的尸体太多,没有那么多棺材,就挖大坑掩埋,据说是一个大坑埋三、四十具尸体。因为大家都在坚守阵地,在掩埋尸体时,也顾不上举行什么追悼仪式了。据他们估计,这次喜峰口战役中,29军战死六七百人,受伤的就更不计其数了。同时,日本人战死的比29军也不少。据说在搬运阵亡烈士尸体时,别的民夫都是一次扛一具,孟宪增有时肩上扛一具,另一侧胳肢窝里还夹一具,为此受到部队长官的表扬。

    孟宪增的另一个特点是饭量大“能吃”,过去形容一些身材高大能吃能干的人,每顿饭可食用“斗米斗面”那是夸张。因为一斗是20市斤(10公斤),哪个人也不可能吃那么多。但是一顿饭吃一升米或者一升面是可能的,一升是二市斤(1公斤)大碗米饭才四五碗,大个馒头才六七个。过去大家吃的副食较差,肠胃里油水少,一顿饭吃一升米或者一升面的还是大有人在的,孟宪增就是其中之一。其实说这些人能吃,并不是他们每顿饭都吃那么多,而是说他们的肠胃是“松紧袋”形的,具有很大的伸缩性。遇到好吃的就吃得多,不好吃的就吃得少。

    由于家里生活贫困,很少吃净米净粮,常年吃掺榆树皮面做的玉米面、高粱面、谷子面饼子。不是现在的细玉米面高粱米面和小米面,而是带玉米脐子高粱壳和谷糠的粗面,因为粘性差,需要把榆树上剥下的嫩皮晒干碾压成碎面,作为贴饼子用的粘合剂。这种饼子很难吃,咬下一口在嘴里越嚼越多,很难下咽。所以,孟宪增平时在自己家里吃的并不多,而是在给人家做工伕时,遇到好饭吃的多。那年代雇工伕中午要管一顿饭,多数小户人家吃的虽然也是粗米杂粮,普通饭菜,但是都是净米净粮。而有些家境富裕的大户人家要给工伕们吃大米白面,菜里面也要有点荤腥。孟宪增在给人家做工伕时,不仅能干出了名,能吃也是出名的。据说他在给城里的大商铺“龙德号”做工伕时,每天中午吃一扁担长的(一般扁担长2米左右,2两面一个的刀切馒头可排二十个)馒头,只吃饭菜不喝汤。干一天活,晚上回到家里也不再吃饭,只喝点水。第二天早晨还是不吃饭,中午又吃那么多馒头。在龙德号干了十几天,每天就吃这一顿饭,干起活来蛮有力气。

    还有一次孟宪增一顿吃了一盆子大米饭,那是在日伪时期。当时蓟县的日本队部就设在新张家,也就是现在南大街的中医院院内,与其一墙之隔的我家东院被征用为马厩。日本队部在林家胡同的后小门与我家西院斜对门。这个队部的伙房和厕所都靠近后小门,为伙房送肉、送菜、送豆腐、送劈柴的,以及往外掏厕所挑大粪、挑泔水的,都只能从后小门进出,不能从南大街上的正门进出。当然后小门也有岗哨把守,进出者也需要接受检查。可能是我家东院被做日本队部马厩的缘故,挑泔水、掏厕所、清扫马粪的活就归孟宪增干了。因为那时的粪便都是园田里的好肥料,干这些活是“两不找”,就是不给工钱也不要肥料钱(这种政策延续到解放以后,县城里的机关单位的厕所粪便和伙房泔水,由所在生产队派人清走,由生产队用泔水喂猪,粪便做肥料)。那时孟宪增每隔两三天就要到他们那里去一次,因此就和日本队部的后勤人员都熟了。那时日本人吃的都是从高丽运来的大米,中午、晚上每顿饭的菜里都有些猪肉。吃剩下的饭菜倒进泔水缸里。孟宪增挑回来的泔水舍不得直接喂猪,妇女们要先把里面的大米饭粒和小肉块都捞出来,清洗干净晾干后留着人吃,剩下的烂菜和荤水给猪吃。一天下午孟宪增去给日本队部伙房送劈柴,伙夫求他帮个忙。原来这天有些日本人外出了,告诉少做饭。伙夫马虎了,照常蒸的大米饭,剩下了一盆子(大约三斤米的),怕被领导发现挨批评,就让他帮着吃,说吃得越多剩的越少越好。于是孟宪增就几口米饭一口咸菜,一碗一碗的吃起来,结果把这一盆子大米饭都吃了,撑得他到第二天中午都没再吃饭。

    孟宪增的缺点是不会理财过日子,还脾气暴躁,大男子主义,经常打老婆。在1942年以前大家庭生活时,还不明显。因为那时我曾祖父孟昭信当家,他只负责在外面干活挣钱,妻子在家做家务,夫妻矛盾不明显。1942年冬孟昭信病故,我曾祖母将家产分作三份,她自己单过,我奶奶带着我父亲、母亲、二叔、姑姑一起过,我二爷孟宪增带着二祖母和三叔、老叔一起过。孟宪增作为一家之主,因为他不善理财,缺少算计,妻子出些主意他又不爱听,夫妻之间经常吵架,他从道理上说不服妻子就动手打,闹得夫妻感情越来越差。家里的日子也一直紧紧巴巴,房屋和土地只能维持原状,没有新的起色。

    1945年日本投降后,孟宪增夫妻二人把两个孩子留在家里,他们和蓟县的几个同伴去唐山打工,女人在工厂里上班,男人都下井挖煤。干了一个多月,孟宪增目睹了一次矿难,看到挖煤有风险,就自己回家务农来了。本来孟宪增就因脾气暴躁而经常打老婆,致使夫妻感情不合。妻子赵氏到唐山上班后,长了见识,自然不愿意再回蓟县,为此夫妻分手了。那年代结婚离婚都不需政府干涉,换帖子(男女方家长互相交换写着新郎、新娘生辰八字的庚帖)算订婚,拜天地算结婚。有老人家长在的,写封“休书”把媳妇退回娘家算离婚,没老人家长的,夫妻二人一吵架,说声“散伙’就算离婚了。

    孟宪增只身一人从唐山回来,还是继续过原来的穷日子,因为思想守旧,他还有个“穷志气”,土地改革中什么也不要。理由是要致富得凭自己的力气去挣,白要人家的财物不光彩。可是他这类只会卖笨力气挣钱的方式,永远挣不来大钱,即使翻身解放了还是只能维持不饿肚子。因为他是出了名的脾气不好,把老婆打跑了,再加上不会理财挣大钱,光棍爷仨过日子,那个女人还敢嫁给他啊。所以从32岁老婆离婚后,就一直没有再续弦,他自己说是不想再找老婆了,免得生气,其实还是因为生活困难,不具备再婚的条件,只好独身和两个儿子一起生活了。

    1955年,我曾祖母病故,留下的三间东厢房给了我二爷孟宪增。我曾祖父孟昭信置买了四层茅草房,正好给四个孙子每人一层房。我爷爷这门已经占有了两层房,我家一层,我二叔孟庆华家一层。我二爷这门的两层房,也应该给我三叔孟庆余和老叔孟庆宇每人一层房。因为我曾祖母的这层东厢房有一间门道,分到东厢房的就自己居住,分到西厢房的就与父亲一起住对面屋。

    而且这一年我三叔孟庆余23虚岁,老叔孟庆宇18虚岁,都到结婚的年龄了,自己有一层房也容易说媳妇。所以从农村的习惯上应该把两层房给孟庆余和孟庆宇分开,孟宪增应该和分到原来爷仨居住的那层西厢房的儿子一起住对面屋。可是我二爷孟宪增个性,不愿意和儿子住对面屋,非要自己占据那层东厢房(也有人估计他可能是为了自己续弦)。他就搬到我曾祖母遗留的屋子去住,把三间西厢房给两个儿子分开,让两个儿子住对面屋。

    孟宪增不会理财的弱点还体现在过日子无计划,挣了钱随手花,不攒钱无积蓄。我曾祖母这三间东厢房,是倒插毛的草房,墙体是砖头和土坯垒的,需要每年苫盖一层新稻草,防止漏雨。孟宪增继承后,因为没有积蓄,得过且过,只管住房不花钱苫房。住了二年多,因1958年降雨量大,这层房就被雨水浇坍了。于是孟宪增就把它拆了,卖了多余的木料,用一间房的檩在以前东厢房门道的位置,坐北朝南盖了一间白灰封订小正房(房顶略有坡度的平房,以便往下流水)自己住着。这样,我曾祖父孟昭信的四个孙子每人一层房的愿望也就落空了。

    1959年县医院扩建,林家胡同搬迁时,孟宪增原来那层西厢房的拆迁费是爷仨分的,他那份和在部队当兵的老儿子孟庆宇那份,一共得拆迁费270元,加上卖旧房木料的60元,爷俩一起在东南隅买了四间旧房(半层正房——2,5间旧砖瓦房孟庆宇的前妻穆桂珍居住,房山外有1.5间白灰封订的小平房孟宪增居住)。1963年孟庆宇退伍回到蓟县工业局工作,这时房基地政策宽松了,孟庆宇就把东南隅的房子卖了,在西南隅南城根下的菜园子要了四分房基地,盖起了一层新的砖瓦房(正房),孟宪增才第一次住上暂新的大瓦房。其实这全是占儿子孟庆宇的光,凭他自己是无论如何也住不上新房子的。再后来他就和二儿子孟庆宇家一起生活,在西南隅村生产队里参加劳动,直到病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