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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七章 荒山野岭多精怪
    一路向东走得还算顺利,经过贝壳城堡,到达小山脚下,我们只用了一个多小时的时间。



    天气也由阴转晴,久违的太阳从阴云里挣脱出来,天空格外晴朗。



    我深深地呼吸了一口潮湿的泥土气息,对身边的九叔说:我们要上山吗?



    九叔说:当然。



    我说:刚才的路还算顺利,不知上了山会怎么样,但愿不要再遇到鬼打墙了。



    九叔拿出指南针,他指着东面的方向,说:天都晴了,我想,我们不会再遇到鬼打墙了,我早就该想明白,人要是越胆小就越容易被迷惑,与其这样,还不如什么都不去想,一心坦然,那样就不会被任何东西迷惑了。



    这些话我听得似懂非懂,我只好跟在九叔身后,二人开始登山。



    赶路的时候,我曾经小心地询问关于九叔口中小玲的一些事情,但九叔却没有兴致跟我谈论那些往事,也许,九叔与我的亲密程度还不足以和我交换内心的秘密。



    所以我也不好继续追问,九叔只告诉我,那个梦魇中的女人,全名叫做马小玲,而这个叫做马小玲的年轻女人,跟九叔自己的身份存在着某些渊源……



    虽说是登山,但土山不陡,给人的感觉就是上坡,比走在平地上多费一点力气而已。



    山本来就不高,山上的路有的地方比来时的路还要平整,所以,没浪费多少时间,我们二人就觉得脚下地势逐渐变低,开始有下坡的趋势。



    这意味着我们即将翻过那座小土山了。



    我朝前头张望着说:我们翻过了这座山,是吗?



    可惜林深枝密看不到太远的地方,我心中狐疑,又说:太顺利了吧,九叔啊,你看看指南针,确定我们没有走错方向吗?



    九叔低着头说:没有,我们确实在朝着东海岸走,或许这座山就如同写日记的那个人写的那样,只是一座小土山,之所以我们这一次登山顺利,只不过是少了一个东西……



    我问:少了什么?



    九叔说:迷惑我们的东西。



    我问:九叔,你是说那个闯进别墅的四足动物?



    九叔回答:嗯,我认为就是它。



    我说:它已经得到了那一本日记,然后就不再需要跟踪我们了,因为我们已经没有跟踪的必要了。



    虽然说起来简单,我还是感到身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,因为我看到的是一只四足动物留下的脚印,脚印绝不是伪装出来的。



    我甚至更希望是一个人的足迹,一个有着不择手段想要达到某种目的的人并不可怕,一只深谋远虑的动物岂不是比人类更加恐怖。



    因为,动物比人还要聪明那就不能再叫做动物了,那就应该称其为“精怪”。



    《聊斋志异》里面就记录了大量关于动物成精后祸害人类的故事,不管蒲松龄先生写的是否属实,我认为起码不可能全部都是空穴来风。



    离奇的传说总是发生在荒山野岭,而脚下这座岛屿,不正是这种可怕的传说故事的温床吗?



    我想,那一只四足动物很可能已经成精了。



    在这岛上不知修炼了多少年,而那个写日记的幸存者,多半就被成精的怪物诱骗后吃掉了,很快,我又回忆起案件之初,在停尸间里法医给我们看的那只心脏。



    那只怪异的心脏上存在着诡异的抓痕,那多么像是一只恶魔的手,隔着皮肉伸进了被害人的胸口抓挠出来的……



    哎呀,真是越想越害怕!!!!!



    这个世界有多少未解之谜,谁又能保证这岛上没有妖怪???



    我认为,那个四足动物很可能是妖怪的化身,或者说是妖怪的一种变化,或许它还能变化出更可怕的东西,只不过四条腿要比两条腿跑得更快一些,所以它就变成了四足动物。



    但令我不能想通的是,如果要是单一的追求速度,变成一只鸟或者蝙蝠在天空上飞行,岂不是速度更快,更便捷吗?



    想到这里,我抬起头朝天上看,没有看见监视我们的怪物的化身。



    这时,我的心勉强放下,想把自己刚才的想法告诉九叔,可就在我转头之际,却没有了九叔的踪影!!!



    啊,九叔哪去了?!!!



    犹如一盆冷水浇头,我站住脚步前前后后寻找了好半天,本以为自己的脚步快了些走到了九叔的前头,可原地等了好久也没有等到九叔出现!!!!!



    我这下子真的慌了,大声喊:九叔啊,你在哪里?



    可惜没人回答,我的喊声越来越缺乏勇气,到了最后,嗓子都喊哑了。



    看来,我与九叔真的走散了…………